國立清華大學 佈告欄內容
     會計公告內容   
公  告  日  期 99/09/03
標          題 有關本校99年「校務基金」資本門及「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」經常門及資本門截至9月底止辦理考核結算收回校方,相關注意及配合辦理事項彙總如說明,請 查照。
內          容 (1)依據99年度校務基金、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分配注意事項辦理。
(2)辦理考核結算收回校方之計畫,係包含「校務基金」之院系經費資本門及「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」A.教學經費(院系經費、清華學院、其他)、B.研究經費(補助新進教師、新團隊、拔尖計畫與增能計畫、產學外部合作、頂尖出版獎勵、強化智財運用功能及人文社會領域)之經常門及資本門。
(3)有關未達執行率收回校方數計算方式(經常門及資本門分別計算執行率):截至6月30日止執行率未達40%差額、9月30日止執行率未達80%差額及11月30日止全部未執行數,分三階段辦理收回。
(4)設備費之國內採購—請於 9 月底前完成規劃並提出請購。
(5)如有特殊不可抗力因素未及辦理請購者,請於9月30日前簽奉校長核准後印送會計室第1組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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