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清華大學 佈告欄內容
     會計公告內容   
公  告  日  期 107/08/07
標          題 提醒: 依據「107年度校內預算分配執行注意事項」規定,本年度各院系分配之(T類)資本門,截至8月底經費執行率應達40%。
內          容 (1)依據「107年度校內預算分配執行注意事項」規定,本年度各院系分配之(T類)資本門,截至8月底經費執行率應達40%,未達之差額收回校方。如有特殊不可抗力因素未及辦理請購者,請務必於8月30日前簽奉核准後,印送主計室第1組辦理。

(2)另設備費請注意:
國外採購—請於7月底前完成規劃並提出請購;
國內採購—請於10月底前完成規劃並提出請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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