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清華大學 佈告欄內容
     會計公告內容   
公  告  日  期 105/07/21
標          題 科技部專題計畫結案經費核銷注意事宜
內          容 各位同仁 您好:
有關執行科技部計畫,於105/7/31結案經費核銷注意事宜,敬請配合辦理,謝謝!
因本校執行科技部計畫以7/31結案者比例最高,於105年7月底期滿之科技部補助研究計畫,敬請各主持人多加利用暑假期間整理憑證準備結報資料,以免因延誤而遭查催。
到期計畫憑證應於計畫執行期限結束後『一個月』完成核銷。
另需展延者,務必於”結案前”辦妥展延。

*提醒近期科技部經費查核注意事項:
1.所有執行計畫核銷憑證(發票或收據)日期皆應於計畫執行期間內,且須經計畫主持人簽署,始得列支。
2.科技部所撥經費不得與研究計畫無關之開支或非執行期限內之開支。
3.報支費用請在用途說明欄上敘明「確為執行計畫所必須,且與研究計畫直接相關」,以避免遭科技部剔除經費。
4.非計畫相關人員不能報支國(內)外差旅費及研討會、報名費。
5.研討會、報名費務必再加註「確為計畫內人員」。
6.依科技部102年1月2日臺會綜二字第102000359號函規定,執行本部補助之各類專題計畫,計畫主持人、計畫內相關人員屬執行計畫本務,於計畫執行期間不得支領具酬勞性質之費用。
7.採購申請簽准日期發票開立日期前,以符合採購程序。
8.科技部修正「補助國外專家學者來臺從事科技合作研究活動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」,適用於105年4月1日後已送達之申請案。
9.依科技部104年10月28日科部綜字第1040077658號函規定,除給付助理人員費用衍生之補充保險費於計畫業務費列支,其他給付費用衍生之補充保險費於計畫管理費列支。
10.「本校臨時工資約用申請單」配合具結書內容已於104年8月1日辦理修正,請至主計室網頁「科技部計畫」下載使用。
11.出席費依「支出標準及審核作業手冊」規定,應敘明會議性質、預計學者專家出席人數及支給標準,事先簽經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人核准,核銷時應檢附會議簽到紀錄。


詳細內容請參考:http://account.web.nthu.edu.tw/files/14-1098-105457,r1160-1.php?Lang=zh-tw
下          載 【本校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注意要點(簡版).doc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