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清華大學 佈告欄內容
     會計公告內容   
公  告  日  期 105/06/13
標          題 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補助經費
內          容 有關「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補助經費」,因經財政部函釋免納所得稅,依104/11/26討論會議決議,停止原人員處理表作業方式,改採一般請購方式辦理,由各系所填列印領清冊「按月」報銷,敬請配合辦理,謝謝!

相關報支注意事項:
1.「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補助經費」,本校計畫編號編碼原則為「年度+B+75+2位流水號+執行單位代碼」,105年共79個計畫,執行期間計八個月(1050701-1060228),每位學生每月補助研究助學金新臺幣六千元,八個月計新臺幣四萬八千元。
2.依計畫核定經費標準「按月」填列領據(如附件),於會計網路請購系統選擇「撥還墊款人-酬勞」購案類別辦理請購,將「請購編號」填入領據上方「支出憑證黏存單(撥還)」,並列印報銷清單後併附送核。
3.修正原印領清冊格式,採領據與支出憑證粘存單合一方式呈現,每個月填一張。(如附件)
4.請各系所依計畫補助月份按月請領,收支憑證應於執行期滿後1個月內完成核銷,學生應於計畫執行期滿後一個月內,至科技部網站線上繳交研究成果報告。
5.研究計畫經核定補助應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,不得任意變更:
(1)未能執行研究計畫者,須辦理計畫註銷或中止。
(2)無法指導學生執行研究計畫者,須辦理計畫註銷、中止、更換計畫指導教授或移轉申請機構。
(3)辦理計畫註銷、中止後,須依相關規定辦理繳回或追繳研究計畫補助款等事宜。
6.相關附件請至主計室網頁,於「科技部計畫」項下下載使用。
下          載 【黏存單_大專生計畫.doc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