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計公告內容 |
公 告 日 期 | 100/02/10 |
標 題 | 「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」99年度再分配及以前年度保留之計畫經費執行注意事項: |
內 容 |
「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」99年度再分配及以前年度保留之計畫經費執行注意事項: 一、依99 學年度第6 次校務會報葉副校長指示:「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」99 年度再分配經費,已完成校內分配並通知各單位執行在案,提醒本經費執行期限為100 年3 月31日止,未執行數將被教育部收回,務請依限核銷完畢;該額度已納全年預算分配數,若因執行績效不力退回校方者,額度不再回補。 二、本計畫經費務必於100年3月31日前全部執行完畢,預計於100年2月底辦理經資門初步結算,經費執行請積極辦理,俾利執行率之達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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